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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冬季可能出现的天然气短缺问题,德国被迫重启封存的燃煤电厂。同时,在极端天气、能源危机、地缘政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部分欧洲国家纷纷重启煤电。如何看待多国在减排问题上“开倒车”?在推动能源绿色转型的大背景下,如何发挥煤炭作用,处理好控煤与实现气候目标的关系,提高能源独立性并保障能源安全?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即将召开的当下,《中国电力报》本期观察探讨重启煤电对我国能源转型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启示。
碳减排不能减能源安全
近期,德国决定重新启动部分已经关闭的燃煤电厂,以防止在即将到来的冬季出现电力短缺。这说明,德国乃至整个欧盟的碳减排政策已经让位于国家政治和经济利益。
重启煤电是无奈之举
俄乌冲突刚开始前,欧盟曾经推出一项野心勃勃的能源计划——承诺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目标从40%提高到45%,并在2030年前将碳排放量减少至1990年碳排放量的55%,摆脱对俄罗斯化石燃料的依赖,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
德国一直是全球碳减排方面的先行者。2011年,时任德国总理默克尔宣布德国在2022年前关闭全部17座核电站,德国将成为近25年来世界上首个放弃核能发电的主要工业化国家。2019年1月,德国煤炭退出委员会宣布将在2038年前关闭所有煤炭火力发电厂。德国承诺将在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1990年排放水平的40%,并在2030年实现55%的减排目标,2035年实现能源行业碳中和,即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100%,在2045年实现全面碳中和。不仅德国,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欧洲多国都承诺早日淘汰煤炭。如意大利承诺到2025年淘汰煤炭,荷兰承诺到2030年淘汰煤炭。
然而,俄乌冲突发生后,出于对抗俄罗斯的需要,欧盟尤其是德国的碳减排政策不得不做出重大调整。
2022年6月至7月,欧盟各国能源部长会议已将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重新修改回40%。2022年7月8日,德国议会取消了203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100%的目标,但2045年实现全面碳中和的目标不变,并且为了平衡,还将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从65%上调到80%。
德国相比其他西方发达经济体更为依赖煤电。2021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份额的40.9%,已经成为最主要的电力来源,但煤电比重仅次于可再生能源。俄乌冲突后,德国天然气发电量不断下降,从2020年最高峰的16.5%下降到2022年的13.8%。2022年德国煤炭发电量在2019年下降到30%后重新上升到33.3%。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存在的不确定性,燃煤发电对德国来说依然非常重要。
德国重启煤电是无奈之举,归根到底是俄乌冲突后,欧盟对俄罗斯进行能源领域的制裁,使得天然气价格高企,德国无法长期承受高价天然气带来的压力,使得德国制造业的竞争力不断下降,经济出现衰退。
不仅德国,欧洲也在重启煤电。2022年6月20日,荷兰政府表示,为应对能源危机,将取消燃煤发电厂的产量上限。荷兰此前强制燃煤发电厂以最大发电量的35%运营,以限制二氧化碳排放。取消燃煤能源生产上限后,燃煤发电厂可满负荷运转到2024年,可以节约大量天然气。奥地利是欧洲第二个完全淘汰煤炭发电的欧洲国家,但80%的天然气从俄罗斯进口。面对天然气短缺,奥地利政府只能重启一座已经被关闭的燃煤发电厂。就连主要依赖核电的法国,也准备重启煤电以保障电力供应稳定。
美国也在碳中和的道路上“开倒车”。美国如果要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需要在10年内至少减少57%的碳排放量。美国政府设立了一个目标,到2030年将碳排放量削减到2005年水平的50%~52%,但2021年碳排放量反而增长了6.5%,2022年增长了1.3%。
德国重启煤电对我国的启示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并不意味着必须放弃煤炭。德国重启煤电告诉我们,能源安全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第一,西方国家已经把能源作为武器,依赖于进口的能源结构是不安全的。德国在实现碳减排和碳中和的过程中,把天然气作为重要的过渡措施。德国的石油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最高超过40%,天然气在2021年占能源消费比重最高达25.8%,但德国石油、天然气基本上都是进口,而且主要来自俄罗斯。俄乌冲突后,德国将能源作为武器,限制俄罗斯石油、天然气进口,使得能源供给出现严重困难,不得不重启煤电。
2022年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降为71.2%,同比下降1.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降为40.2%,同比下降10.4%。从德国的经历可以得到启示,我国能源结构应该依赖于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禀赋才能保证能源安全,不能脱离实际。
第二,能源安全是第一位,碳减排政策要服务于能源安全。德国及欧盟国家之前将碳减排放在能源政策的首位,但俄乌冲突后,巨大的能源缺口,使国内能源供给出现严重困难,造成了物价上涨,如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也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近年来,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上取得了巨大进步,2022年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5.9%,上升0.4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量已占到全球的34%以上,达到13.2亿千瓦,历史性超过了煤电,约占我国总装机量的48.8%,为我国乃至世界碳减排作出巨大贡献。但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碳减排不是唯一目的,不能不顾一切甚至运动式地减碳,保障能源安全才是最终目的。
第三,应寻找建立在煤炭基础上新的碳减排道路。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体现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这意味着我国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更需要寻找自己的路径,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一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同时也必须认识到,由于可再生能源先天的不稳定性,必须始终发挥煤炭“压舱石”“稳定器”的作用,决不能学习德国脱离国情,放弃煤炭,造成能源危机。二是应探索建立新的碳减排道路。必须认识到,不能简单得把煤炭利用等同于碳排放,煤炭是重要的能源,也是众多工业的支柱原料。我国已经有众多火力发电厂实现超低排放,煤炭清洁利用水平正在不断提升。